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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广西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广西 2024 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2024 年国家留学基金公派出国留学包含多个子项目,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出国留学”专栏查阅。每个子项目申请时间以国家留学网项目指南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受理单位初审及自治区教育厅推荐上报”的流程,采用网上和书面材料同时申报的方式。有意申报的教职工可根据文件要求,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10个工作日提交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纸质申请材料至发展与质量评估处(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由发展与质量评估处(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审核后报学校出具推荐意见并上报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注意事项。申报人需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保证网上申请材料和书面申请材料一致,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

四、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按照学校进修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五、未尽事宜请与发展与质量评估处(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联系。联系人:邓慧玲;电话:15277335800,邮箱:ljxyhzfzc@163.com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广西 2024 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24〕2号)

发展与质量评估处

                                                      202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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